买卖合同附加生效条件
【买卖合同附加生效条件】
买卖合同附加生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
推荐阅读
- 合同诈骗罪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 骗取保证金是构成合同诈骗吗
- etf怎么买卖交易
- 专项附加扣除是扣谁的钱
- 电子版旅游合同需要本人签字吗
- 无效的合同有什么处理方式
- 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
- 二手房房屋买卖流程是什么样的
- 南京使用权房如何买卖
- 合同诈骗的钱怎么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