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时期的医事制度

医事制度,即中国古代医学行政管理、医学教育、分科及考核升迁等方面的组织机构与政令 。 古代的医事制度大体是从周代开始确立,之后经过不断地发展,逐步的得到了完善,到了唐宋时期,就已经基本完备 。
 
· 隋唐时期的医事制度
太医署的设置在刘宋时已露端倪,但史书记载过简,难于稽考 。 随建太医署,唐代扩充太医署成为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医学校,与宋元以后太医局(院)除管理医学教育外,主要是全国最高医药管理机关不同,为第三发展阶段 。
 
隋代,太医署,隶太常寺,是医学教育和医药机关、太医令是最高官职,丞为之助理,下有主药、医师、药园师、 医博士、助教、按摩博士、祝禁博士,共215人 。
 
高祖时(589~604)仿照北齐制度,在门下省设尚药局,专门负责皇帝的医药,下有典御、侍御医直长、医师等职 。

隋唐时期的医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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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炀帝时改隶殿内省,典御改为奉御 。 又增设司医、医佐员等职 。
【隋唐时期的医事制度】 
唐代,太医署因隋制且有所扩大,令、丞掌医政,府、史辅佐之,医监、医正掌教学,主药、药童司药材加工制剂,药园师适时种植采集药材,师生员共340人 。 尚药局袭隋制,增设咒禁师及合口脂匠等共96人 。 门下省另设奚官局,掌宫人及有罪后妃医药 。 在宫官中又设司药、典药、掌药三个药职及女史,专疗后妃疾病 。
 
—医学制度
1.隋代
隋代,在太医署中设太医博士、 助教、 按摩博士、禁咒博士,分别教授学生,又有药园师、主药、药监、担负药物教学 。
 
2.唐代
唐代,太医署发展成为制度健全、分科和分工明确的医学教育机构,分医学和药学两部分 。 医学部分有医、针、按摩、咒禁等四种,以医科为最大,培养的绝大部分是临床医生 。 药学部分有主药、药童,管理具体业务,并在京师设有面积为三顷的药园,置药园师,作为训练药园生种植药材的实验园地 。 各州府也设医学,有医药博士任教 。 唐太医署设立于 624年,是当时世界上唯一的规模最大、最完备的医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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