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律师和主办律师的区别
【督导律师和主办律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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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律师和主办律师的区别在于主办律师是案件的主要负责人,案件的思路或者出庭主要由主办律师进行指导 。一般情况下,很多复杂的案件会有一个律师团队,整个进行负责,但是因为出庭时最多只能有两个律师出庭,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主要负责对外和对内搜集资料的律师就是主办律师 。督导律师则需要跟进律师承办案件,辅助处理常规事项 。律师是指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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