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之毫厘的下一句

【失之毫厘的下一句】
出自司马迁《太史公自序》:“
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 。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上大夫壶遂曰:“昔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太史公曰:“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子,大夫雍之 。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 , 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 , 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 , 存亡国,继绝世 , 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 。《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 。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 。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 。《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 。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 。《春秋》之中 , 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 。察其所以 , 皆失其本已 。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 。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 , 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 。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 。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 。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 , 死罪之名 。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 , 被之空言而不敢辞 。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 。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 。以天下之大过予之 , 则受而弗敢辞 。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 。夫礼禁未然之前 , 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
壶遂曰:“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 。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
太史公曰:“唯唯 , 否否,不然 。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 , 作《易》八卦 。尧舜之盛,《尚书》载之,礼乐作焉 。汤武之隆,诗人歌之 。《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 , 非独刺讥而已也 。’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清,泽流罔极,海外殊俗,重译款塞 , 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 。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宣尽其意 。且士贤能而不用,有国者之耻;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有司之过也 。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 , 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 。余所谓述故事 , 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于《春秋》 , 谬矣 。”
于是论次其文 。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 。乃喟然而叹曰:“是余之罪也夫 。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退而深惟曰:“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 。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 。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 。”于是卒述陶唐以来 , 至于麟止,自黄帝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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