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方式有哪些
方式为,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 。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启动执行回转程序的方式有哪些】【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3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 , 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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