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跨省通办户口迁移适用地区

河北省廊坊市跨省通办户口迁移适用地区

河北省廊坊市户籍的居民能够跨省通办户口迁移的省市?
【河北省廊坊市跨省通办户口迁移适用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之间5类户口迁移事项实行“跨省通办” 。
适用事项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类事项“跨省通办” 。
工作流程
1.申请受理 。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服务” 。
2.准予迁入 。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将准迁信息推送迁入地公安机关,并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人准迁信息及联系方式 。
3.迁出登记 。迁出地公安机关在收到准迁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核查,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将迁出信息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 。
4.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持有的迁出地《居民户口簿》,由迁入地公安机关进行缴销或作迁出标注 。
二、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