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待遇标准一览


天津工伤护理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至12个月:五级伤残为12个月,六级伤残为10个月,七级伤残为8个月,八级伤残为6个月 , 九级伤残为4个月,十级伤残为2个月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天津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待遇标准一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至18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七级伤残为12个月 , 八级伤残为9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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