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录用国家公务员落户所需的证明和材料有哪些?
市外户口迁移(录用国家公务员迁入)
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因招录、工作调动等原因申报本人及其随迁人员户口迁移的,县级公安机关凭具有调配权的人事、组织部门的证明核准后由公安派出所办理 。
申请材料:
1、市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签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2、单位的接收证明;
3、迁入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拟落户地的房屋产权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协议和付款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本和单位证明 。
咨询电话、网上申请入口:请点击此处查看
【秦皇岛录用国家公务员落户所需的证明和材料有哪些?】
推荐阅读
- 秦皇岛落户 秦皇岛落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 申请优秀农民工落户秦皇岛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
- 秦皇岛市录用国家公务员落户到哪申请?办理流程怎么样?
- 在秦皇岛办结婚证可以选市内任一婚姻登记处吗?
- 在秦皇岛市办理出生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秦皇岛结婚登记市内通办是什么意思
- 秦皇岛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秦皇岛军人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 身份证丢失的情况下怎么办理秦皇岛结婚登记?
- 秦皇岛离过婚再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