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工伤复发再次治疗的费用可以报销吗?
许昌工伤复发再次治疗的费用报销情况: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 , 可以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许昌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①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 报经办机构同意 ,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③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④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许昌工伤复发再次治疗的费用可以报销吗?】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推荐阅读
- 许昌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 许昌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名单查询
- 许昌用人单位能否与工伤复发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 许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一览 被认定工伤的情形
- 许昌视同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多少 许昌视同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 许昌市职工因工下落不明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 许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范围 职工因病死亡子女抚养费
- 许昌职工因工死亡的待遇
- 许昌职工下落不明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算?
- 许昌工伤保险费的缴费主体+缴纳数额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 许昌一到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待遇 许昌最低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