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慢性疾病报销政策 西安医保慢性病费用怎么报销


西安医保慢性病费用怎么报销
一、慢性病认定流程
1.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认定:参保人员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出院结算时,可在该院医保办直接进行慢性病认定 。
2.医保经办机构认定:驻外人员、未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资格认定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原件、近两年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以及诊断证明在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直接认定,认定通过后的次月享受慢性病待遇 。


复审病种需要2年复审一次,可在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在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
二、慢性病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已被认定为慢性病后,根据病情发生的治疗慢性病相关的治疗和检查可以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畴 。认定通过后的次月起享受门诊慢性病补助待遇 。
1.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城乡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到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或持外配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与认定病种相关的医药费用可直接结算 。
2.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参保人员因急诊、异地就医等特殊原因,未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门诊慢性病费用,于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携带报销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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