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温江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指南


【2024温江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指南】按照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政策“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 , 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等要求,2024年拟申请随迁子女就学的申请人,材料准备最迟从2023年10月1日开始 。【2023年温江区外户籍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指南 , 2024年将沿用】,希望有需要的家长提前做好政策解读,准备好材料,顺利入学 。
一、适用对象
申请在温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温江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
二、申请时间
2024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
三、申请平台
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教育发布”,点击菜单栏“综合服务”中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线上申请,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
四、申请条件
方式(一)积分申请
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于子女入学当年 2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申报积分并办结,积分达 10 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 5 分;
“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温江区合法稳定住所,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得分不低于 5 分)并办结,其随迁子女在温江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将结合我区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积分申请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海科大厦 7 号楼 。电话:028-82760634 。
方式(二)材料申请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需要同时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温江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四川省居住证》(成都市非温江区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
2.申请人与温江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温江区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
3.自申请当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温江区连续居住满半年,提供以下任何一种证明均可 。
(1)在温江区公安部门办理满半年的《四川省居住证》 。
(2)在温江区公安部门登记满半年的《居住登记证明》 。
(3)在温江区区域内的使用性质为住宅的《不动产权证书》(含《房产证》或房屋备案信息登记表等)以及同一房产的水、电、气费缴纳满半年的证明 。
(4)申请人在温江区房管部门备案满半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的租赁合同 。
4.自申请当年的 4 月 1 日上溯 6 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如社保为单位购买,购买单位需与温江区签署劳动合同单位保持一致) 。
符合上述条件的,其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将结合我区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
五、其他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 。已在温江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 。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受理转学申请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不在同一户籍的还需提交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等) 。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
温江区 9 个镇街办事处将设立 7 个线下审核点,不会操作网上办理的申请人或需要补足材料的申请人
可于 4 月 10 日—5 月 15 日期间星期三、五下午,到各镇(街道)审核点提交申请 。
2024温江区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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