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爱兰 原告徐峰、王爱兰、等25人起诉郎溪县乾坤商贸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郎溪县人民法院起诉郎溪县干坤贸易有限公司:法院受理原告徐峰、王爱兰、徐玉萍、高云英、、黄、罗菊华、王、、杨红翠、王友峰、袁友芳、、、金莲、陈、傅晓兰、李清辉、马秀荣、李英兰原告起诉你公司,要求分别支付工资17500元、12500元、42250元、3600元、7500元、5000元、4708元、1321元、1760元、9050元、1800元、1776元、8000元、8000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回复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证明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该案定于2020年11月9日上午9时在我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宣布2020年8月24日联系人:李法官_原题是:《原告徐峰、王爱兰等案送达通知书》。起诉郎溪市干坤贸易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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