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9 广州市各项假期规定(截止至2019年03月)

广州市各项假期规定假期名称假期天数待遇法规假期起止时间要求备注孕妇保胎假据医嘱病假工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第十条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女职工怀孕期间需要休息的,孕期休息时间按病假处理。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就医的,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待遇:
1小时/天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第十条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三)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应当每天安排1小时的休息时间,休息时间视为正常劳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支付工资。
安排在推迟上班1小时还是提前下班1小时或者是中间休息多1小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即可。/流产假2个月以下15天原工资福利待遇(产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第十一条女职工在怀孕4个月内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15日至30日的产假;终止妊娠超过4个月不满7个月的,享受42天产假;妊娠7个月后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生育津贴天数: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
第13条怀孕2个月后堕胎15天;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的,45天;如果死产和早产在妊娠7个月以上后仍未存活,则为75天。被保险人因生育死亡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照分娩前15天和产后至死亡的实际天数计算。
无特殊要求/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30天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45天7个月以上75天产假产假(顺产)98天原工资福利待遇(产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41号):第13条(1)被保险人的产假:自然分娩98天;难产(剖腹产,三度会阴破裂)加30天;吸引分娩、产钳分娩、臀位牵引分娩增加15天;如果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宝宝就增加15天。怀孕2个月后流产15天;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的,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的,45天;如果死产和早产在妊娠7个月以上后仍未存活,则为75天。被保险人因生育死亡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照分娩前15天和产后至死亡的实际天数计算。
产前可以休假15天。/产假(难产,即剖腹产)98+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98+15天多胞胎98+15天/个奖励假80天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无特殊要求/哺乳时间1小时/天视同正常出勤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如果女工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她就会每天增加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往返哺乳途中的时间视为正常劳动,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
安排在推迟上班1小时还是提前下班1小时或者是中间休息多1小时,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即可。/哺乳假(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至婴儿1周岁双方协商决定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第十六条女职工产假期满有实际困难的。根据他们自己的申请并经雇主批准,他们可以休哺乳假,直到婴儿满一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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