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 )


不及物动词标准第八条修改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标准》第九条修改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标准第十九条修改为:双眼矫正视力低于4.8,一只眼矫正视力低于4.9,视功能损害明显的眼病为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20条修改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如果使用人工听力设备,3米内听不到耳朵在嘀咕,不合格。
十、《操作手册》根据上述《标准》的规定作相应修订。
【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标准》和《操作手册》,切实做好公务员体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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