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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秘密?
所谓秘密,是与公开相对而言的,就是个人或集团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为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利益,需要加以隐蔽、保护、限制、不让外界客体知悉的事项的总称。
构成秘密的基本要素有三:一是隐蔽性;第二是不可预测性;第三是时效性。一般来说,秘密具有临时性、相对性和条件性,这是由秘密的性质决定的。
2、什么是国家秘密?
国家秘密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有一定范围的人员知道。
3、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有哪些?
《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国防建设和军队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保障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在政党秘密事项中,符合国家秘密要素的属于国家秘密。
4、什么是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不属于国家秘密但不宜公开披露的秘密事项。
5、什么是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保守秘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它主要包括:商业工作规划、计划,重要商品的储备计划、库存数量、购销平衡数字,票据的防伪措施,财务会计报表;军用商品的库存量、供应量、调拨数量、流向;商品进出口意向、计划、报价方案,标底资料,外汇额度,疫病检验数据;特殊商品的生产配方、工艺技术诀窍、科技攻关项目和秘密获取的技术及其来源,通信保密保障等。

06
国家秘密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国家秘密的分类分为三个层次:“绝密”、“秘密”和“秘密”。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07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什么方针?
《保密法》第四条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应当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保守国家秘密、便利一切工作的方针。
08
政策的主要含义是什么?
“积极防范”,就是要我们把保密工作的立足点和着力点放在预防上,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就是:一要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公民首先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保密法制观念,提高保守国家秘密的自觉性;二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三要积极开发和利用先进的保密技术,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防范泄密和窃密;四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保密监督检查;五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
“突出重点”是指在保密工作中,在全面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基础上,从保密级别、保密岗位、保密人员等方面区分情况,确保掌握国家秘密的核心秘密和重点单位、重点部门人员不出问题。
“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就是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保密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做到保密与业务工作两不误。
09
什么叫泄密?
泄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
使国家秘密超出限定的联系范围,又不能证明不为不应当知道的人所知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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