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据 5月1日起 这些电子数据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六 )


2)注意拍摄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拍摄应始于待证事实关联的首条记录,止于该段聊天结束,拍摄过程切勿中断。
拍摄时,证人要从上到下慢慢拖动微信界面。如果是语音、视频、图片、文件和链接等非文本消息,请在继续拖动之前点击并完整播放或显示。避免跳过一些信息,破坏证据的完整性。
2)注意己方证据的形成
诱导对方发送语音信息
人的语音具有唯一性,因此,通过诱使对方发送语音,便能锁定对方主体资格,将现实的身份与虚拟的微信账户关联。需要说明的是,语音消息无须限于所保全的微信记录,只要在该账户中存在任意语音消息,基本就能锁定账户持有人的具体身份。
通过手机号搜索对方账号,拍摄搜索过程
由于现在手机已经实行实名制,因此,通过微信的选择“添加朋友”功能,输入手机号搜索,便可将手机机主与微信账户持有人关联。建议保全微信证据的同时,将搜索手机号的过程一并拍摄视频保全,防止日后对方解绑手机与账户导致无法关联。
千万不要用微信红包转账
微信红包无法显示转账金额,因此,转账时应直接使用微信转账功能并注明转账用途。
3)注意保存已形成的证据
?谨慎清理微信文件
使用手机助手软件时,不要清理微信文件、视频、图片或语音信息,谨慎使用“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直接通过文件夹小心删除各类文件。
?切勿依赖云端保存
同步云中的微信记录是对原始记录的复制,属于“传送证据”,不能作为单独定案依据。所以禁止同步记录后就认为一切都好,随意清理原始证据。
4、关于微信记录的举证
同时提交完整版、密钥版和安全视频
提供微信记录作为证据,应全部截屏并打印,同时将保全记录的视频刻成光盘一并提交。为便于法官理解,在提交完整记录与视频的情况下,再节选部分重点版记录,并制作成文本提交。重点版记录应标注节选记录的生成时间。
将你的手机和拍摄设备同时带上法庭
聊天所用的手机是微信记录形成的原始载体,拍摄所使用的设备是保全视频形成的原始载体,因此,在庭审举证时,必须同时出示这两项原始证据供法院与其它当事人核对。切忌将微信记录的打印版、彩印版、导出版、云端同步版或光盘刻录版等传来证据误作原始证据使用。
在预审准备期间检查移动设备的信号状况
法庭通常没有wifi,部分法庭甚至移动互联网信号较弱,因此,应在庭前准备时,测试手机的移动互联网信号。如信号较弱,应及时准备移动wifi,避免庭审中因网络信号不佳无法展示微信证据。
对于微信中的聊天记录,当事人根据《条例》应提供的证据要素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使用终端设备登录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二是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变的特性以及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的真实身份。
三是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根据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中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九世。电子照片
搜集和保存数码照片时的注意事项包括:

1.画质很重要,所以尽量保证画面的清晰度和高像素。
2、拍摄数码照片时应注意由远而近、环环相扣
“遥远”场景的数码照片应该反映整体场景环境
“近”景数码照片要反应局部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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