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时安全用电与供电可靠性的问题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的问题
网改前的保护器的投运率较低,总保护频繁跳闸、供电可靠性差,在网改中更加明显 。
1、原因分析
农网应用总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农网的安全保护水平,但保护器使用的现状又是如何呢? 以长江两岸为重点经调查了近20 个乡镇,由于用电量的增加,负荷性质的变化,使总保护每天跳闸10 次左右的,约占基层供电所安装总保护台数的10%~25% 。大大降低了供电可靠性,农户反映强烈,给农电管理工作造成困难 。
(1)越级跳闸: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时安全用电与供电可靠性的问题】网改中,不少地区已经基本上形成了分级保护的保护系统,但相互间缺乏动作特性的协调配合,管网改后低压电网绝缘提高了,但农户的用电设备、室内布线状况未改观,所以往往造成家中漏电,农户的家用保护器不跳而总保护跳闸,造成大面积停电 。
(2)误动作:
保护器在被保护线路范围内未发生漏电、接地或人身触电,而是其它原因引起的剩余电流总保护的动作 。保护器误动作也是供电可靠性差的重要原因 。
①保护器自身原因:
由于保护器自身制造质量差,如零序电流互感器平衡特性不好,电子控制线路的温度特性差,这样就无法抵挡强电场的电磁干扰和周围环境温度的影响,引起保护器的自身误动 。
②外部原因:
由于低压配电箱运行在露天,箱体内各种低压电器元件安装不符合要求,运行环境条件恶劣也是引起保护器误动的原因之一 。
引起保护器误动作的另一常见的原因是具有单相电动机的家用电器频繁起动,以及各种变频设备的应用,它们在起动瞬时所产生的谐波电流无法控制,而引起总保护的频繁误动 。
引起总保护误动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外部原因的条件下各级保护的设备选型不配合引起的 。网改后农村低压电网大部分安装了末端保护和总保护的保护器,从形式上是组成了分级保护,但是由于缺乏动作特性的协调配合,特别是总保护的设备无法躲过用电设备起动瞬间所产生的谐波对总保护的严重影响,以及末端保护的越级跳闸 。
2、安全用电和供电可靠性矛盾的解决
只有实施具有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协调配合的分级保护才是解决农村低压电网安全用电和供电可靠性矛盾最好方法 。
但是,一些地方在二期网改中,仍然未按国标和行标的规定去选择保护器,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足够重视 。
GB13955- 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指出了如何解决安全用电与供电可靠性矛盾的方向,但由于该国标1993 年5 月颁发后,当时全国各地均忙于"两化建设""光明工程"和"扶贫通电",为此,在农电管理部门未引起高度重视,绝大部分农电管理部门都不知道有这样的《国标》,这就谈不上各地对《国标》宣贯和实施,所以在农网改造中,各地基本上仍然使用延续多年的保护器的选型,即快速型(≤0. 2s) 灵敏度较高的保护器,为此供电可靠性的矛盾就十分突出 。
3、分级保护的具体实施
修订后的DL/T 499- 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标准》和DL/T 736- 2000《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农村安装运行规程》,就是根据GB13955-92《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对分级保护的实施加以具体化,使得农村低压电网的剩余电流保护系统真正做到具有剩余电流动作的选择性、切断故障的快速性、检测剩余电流的灵敏性和自身运行的可靠性,这样它就可以十分合理地解决农村安全用电和供电可靠性的矛盾 。具体的实施方法应按DL/T 499- 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中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
与此同时,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专家组会议纪要》(《农村电气化》2001 年第6 期) 中指出:"剩余电流动作总保护仅对网络中出现的间接接触触电进行保护,对直接接触电击只是一项附加保护 。"
首先,对以往推广保护器时,对其保护功能言过其实的宣传,重新作一恰如其分纠正 。事实上总保护不是所有的漏电都能保护,这样的纠正是希望用电户及广大群众必须在用电过程中具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决不可完全依赖保护器 。
其次,无论是剩余电流断路器还是剩余电流继电器,国内所有产品均有保护的死区范围,为了减少群众的误解、解脱供电企业在处理触电事故中的烦恼,宣传安全用电必须按有关规程要求,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对保护器有一个全面的,正确的认识 。让管电的人员更新剩余电流保护的观念,以增强安全用电的警惕性 。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是作为电击防护基本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决不能因为安装使用了它,就影响到低压电网连续、可靠供电 。所以要求要合理选型、正确安装应用剩余电流保护器,使其既提高农网的安全用电水平,又确保供电可靠性 。
4、明确各级保护职责更新使用保护器的观念
(1)应大力宣传《国标》《行标》,各级农电管理部门和广大用户必须明确各级保护的功能,只有在确保总保护可靠供电的前提下,才能使得总保护的长期投运,才可避免因供电可靠性差,将总保护退出运行所带来的连锁供电事故处理的麻烦 。
(2)对供电企业从事农电管
理的部门和广大用户做好有关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基本性能、保护范围的宣传教育,使得广大农电职工和农民群众正确认识保护器的功能,增强用电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在确保可靠供电的前提下才能有农村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和居民的安全用电 。
(3)在农村触电死亡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农电管理部门应理直气壮的宣讲《国标》《行标》中所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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