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诉讼 河南邓州商人拍得土地6年未交割起诉政府 诉讼4年后被中止

2012年9月,在外经商的李新泽、王霞夫妇,得知老家河南邓州一块土地及房产即将拍卖的消息后参加了竞拍。最终,王霞以6000万元竞拍到了这块当年邓州市的“黄金地块”——市政府斜对面邓州市中医院所属的土地及房产。
然而,在王霞向拍卖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后,土地从未交付。于是她向法院起诉邓州市政府、邓州市财政局和拍卖公司,要求履行拍卖合同或退还已付拍卖款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邓州市政府退还王霞3000万元并支付利息后,被告提出上诉。此后,河南省高院两次指定不同法院审理此案。2020年4月,被指定审理此案的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邓州公安立案侦查的拍卖公司人员处理结果对案件有重大影响为由,中止了诉讼。
10月9日,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致电平顶山市中院,该案审理法官表示相关情况不便透露。 邓州市公安局负责宣传的警官就拍卖公司负责人立案侦查情况回复红星新闻采访人员短信称,“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我们正在补充侦查,待侦查终结后再提请逮捕。”
涉案的河南人和拍卖有限公司负责人武某耀则向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表示,邓州市公安局从2017年开始对其立案侦查,这些年没查出什么来。涉案的河南仁和拍卖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耀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邓州市公安局从2017年开始立案侦查,这几年什么都没发现。
6000万拿下邓州一块地
迟迟无法交割土地后商人状告当地政府
20世纪80年代,李新泽和妻子来到北京努力工作。经过努力,他们承包了高校食堂,事业蒸蒸日上。
李新泽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2012年前后,老家河南邓州的领导曾找过他,告诉他中医院地块拍卖的消息后,李新泽便萌生回家乡投资房地产的想法。
档案资料显示,2011年11月28日,邓州市财政局内设机构邓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处委托资产评估事务所对邓州市中医院资产进行评估,其土地资产及建筑物价值5840.23万元。
2012年4月15日,邓州市国资办与河南人和拍卖公司签订了拍卖上述土地及房屋的《委托拍卖合同》。同年9月24日,王霞以6000万元的价款竞拍到上述拍卖标的物并与拍卖公司签订了《拍卖成交确认书》。
李新泽表示,根据当时签订的《委托拍卖合同》等协议,拍卖完成后,邓州市国资办作为委托人,应在拍卖确认书签订后12个月,即2013年9月24日,将拍卖标的移交给王霞。但直到2016年,当他们起诉法院,要求邓州市国资办继续履行拍卖合同或退还款项时,邓州市中医院仍在拍卖房产内正常经营,没有搬迁交付。
李新泽称,在逾期未交割后,他多次催促拍卖公司,要求尽快办理土地交割手续。
涉案的河南人和拍卖有限公司负责人武某耀称,王霞和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因邓州市中医院新址没有建成,不能搬迁,邓州市国资办不能将拍卖标的物腾空进行交割。同时,王霞及拍卖公司找邓州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时,因土地、规划方面等原因,不能按照拍卖标的物办理土地登记等手续。涉案的河南仁和拍卖有限公司负责人吴某耀表示,王霞与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因邓州市中医院新址未建成,无法搬迁,邓州市国资办无法空交付拍卖标的。同时,王霞与拍卖公司前往邓州市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办理土地等相关手续时,因土地、规划等原因,无法按拍卖对象办理土地登记等手续。
2014年7月29日,上述拍卖公司还通过邓州市中医院向邓州市政府举报,转达买受人提出的尽快完善程序、未能按时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行为,由中医院承担。,支付余额时冲抵;或者返还3000万元,按银行利率的5倍向买受人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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