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随着社会的进步,消费者对各种霸王条款越来越警惕,但由于种种原因,霸王条款并没有完全从生活中消失,那么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有哪些呢?
【六条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六条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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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终解释权归商场所有
根据我国法律,“本市场有最终解释权”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 。“最终解释权”条款违反了民法典关于合同争议形式解释原则的强制性规定,被认为是无效的 。对于合同条款,只有司法机关才享有依法解释的权利,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只能对合同作出自己的片面理解,其“解释”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 。
二、办了卡就不能退
按照目前我国对于消费者与经营者发展之间进行商品信息服务企业合同所遵循的普遍惯例,除特殊管理商品和服务外,经营者均应当积极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 。原、被告公司之间可以约定的服务,不属于自己特殊商品和服务,虽然通过合同中未予明示,但也应遵循这一行为规则 。因此,消费者在未获得服务工作之前,有权提出要求退还支付的价款 。一些问题商家规定的入会费、会员使用费等不可退还的条款,将导致很多消费者在无法实现获得金融服务的情况下也需支付价款的不公平结果,这等于免除了经营者的义务 。
三、礼品质量不不保证
商品销售中的"买一送一"礼品实际上是有条件的礼物,即收款人必须先购买另一件物品 。根据有关法律,如果附带义务的赠与或赠与的财产有缺陷,赠与人应承担与卖方相同的责任,在附加义务范围内,如果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缺陷或保证缺陷,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受赠人应承担损失责任 。
四、带酒到外面,开瓶收费
根据有关法律,格式条款提供人通过格式条款解除其责任,增加对方当事人的责任,排除对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该条款无效 。部分酒店征收一定比例的开瓶费,不仅违反了民法的最基本原则,即自愿、公平、同工同酬,也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和”平价交易”的权利 。

六条生活中常见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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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集消毒餐具的费用
餐饮企业服务者具有发展提供一个清洁餐具供顾客可以使用的义务,在经营者与消费者对消毒餐具费收取与否及收取一定标准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经营者无权向顾客收取该项成本费用 。
六、酒店停车场是免费的,但不承担任何损失
停车是酒店的配套设施,其运营成本已分摊在酒店的其他消费项目中,消费者在酒店住宿费用中包括了酒店的停车服务,酒店让游客免费停车,但在法律上,双方实际上构成了监护合同关系,因此,在停车期间,由于酒店保管不力造成的车辆损坏,损失,酒店应承担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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