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法律对付小三_怎样才能告到小三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予财物的,如果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在没有经过追认另一方追认的,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 。但如果该财务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
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婚外恋情 ,不仅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有悖于善良风俗和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往往还会因为婚外恋情的花费或财物赠与问题,而在财产方面侵犯到夫妻一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权益 。因此,赠与方的配偶属于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有权主张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请求返还赠与财物 。
【如何用法律对付小三_怎样才能告到小三】我国民法典第153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其意义在于对私法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弘扬社会公共道德。对于赠与方而言,其不是该民事法律关系当中的利益受损者,并且其在违背公序良俗,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方面具有主观过错,也严重侵害另一方的情感利益,因此,法律理所应当赋予受到伤害的夫妻一方相应的救济权利 。但如果赠与方是以其个人财产赠与婚外恋情对象的,属于其处分个人财产的权利和意思表示的自由,不适用该条规定,而适用一般赠与的规则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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