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有什么好处

上市公司简介上市公司(Thelistedcompany),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的相关规定,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
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
《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

上市公司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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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好处上市公司,就是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有市场发展前景,有着连续三年赢利的有成长性的企业,在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而能够在资本市场上挂牌上市融资的股份公司 。
企业员工如果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而其股东的收益权主要包括如下两条:
1.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根据法律和章程规定,依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派股息和红利;
2.股东有权在公司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清偿掉所有债务之后,获得剩余财产 。
另外,公司上市后还可以投资于另外某一家上市公司,成为这家上市公司的股东,而其股东的收益权利将还是同上一样 。
公司在其改制获批上市后,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有利于经营者和企业职工一同关注公司的成长业绩,有利于促进公司员工努力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绩!首先,企业从资本市场募集得到的资金的再投入,补充了流动资金,扩大了企业的产能和规模,提高了生产产量,从而,进一步提高了目标市场的知名度、占有率和销售量,上市公司因此可以进一步做大做强,为公司业绩的提升提供了动力 。
企业要有发展,公司业绩就要有提升,拿提升的业绩给员工发奖金!公司改制上市后对于公司经营行为的规范,对于公司业绩的提升,提供了一定的保证!
再者,公司上市对公司的员工的好处有很多 。
公司上市说明公司达到了一定的实力,有发展潜力的上市公司还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本金来发展,公司的所有者就是全体持有该公司股票的股东,即使公司的所有者和公司的经营者将并不是同一的,社会和全体股东对公司的运行监管将会更加严格,员工都可以享受劳动法里面规定的公司应给予劳动者的各项福利待遇,公司将会为企业职工改善劳动条件,提供更好的宿舍住宿条件和食宿条件,员工的劳动更能够得到企业经营者的尊重 。
此外,公司上市前有可能会有一部分职工股,会以原始股的价格分给员工,公司上市后这些股票的价格一般会翻几番,并没有什么操作风险 。
总而言之,上市公司的职工福利待遇总体来说,会比非上市公司的待遇好很多 。
上市公司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 。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 。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 。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 。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董事长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到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 。当然,董事长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卖给大众,但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恶意买家持有的股份超过董事长,公司的所有权就有变更了 。
二、公司上市的好处是什么?
1、得到资金 。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找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只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三、上市公司的缺点是什么?
1、上市也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市的时候,如果股份的价格定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 。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高一点 。
【上市公司有什么好处】四、如何理解上市公司“圈钱”行为?
所谓的圈钱,简单地讲,就是把不属于自己的钱,通过某些貌似合法的手段掏到自己袋中 。由于这种行为在方式上和传统违法犯罪中的盗窃、抢劫、诈骗存在明显区别,因此,业界将它们统称为圈钱 。
圈钱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圈钱行为广泛发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但要论最为集中的爆发地,莫过于金融资本市场,由于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常常会出现企业不顾投资人利益而实施恶意圈钱 。
企业要做大做强既是管理层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梦寐以求的 。在这一过程中,也有以海尔为首的一些杰出企业通过市场融资,达到了做大做强的目的 。上市公司正当的融资行为并非坏事 。问题是,圈钱后不干正事,或者说圈钱后将资金存入银行吃利息,或搞所谓的资本运作(甚至搞腐败也并不少见),上市公司没有把圈来的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这些行为都可以称其为圈钱 。
在资本市场中,圈钱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 。有的是直接挪用,即直接把上市公司资产挪为己用,这相当于赤裸裸的明抢 。有的采用连环担保的方式,通过上市公司为关联公司提供错综复杂的担保,从上市公司融资、资产变卖、银行借贷等各个环节套骗巨额资金 。由于担保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有着貌似合法的外衣,但实际上,担保资金往往得不到及时偿还,最终由投资者和银行来承担所有损失 。从性质上看,这类行为类似于鬼鬼祟祟的暗偷 。更高明的圈钱者实施不公平的关联交易,通过“以次充好”、“以小换大”等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资金,进而损害投资者利益 。由于这种方式表面上正常合法(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禁止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只要求相关上市公司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因此,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很难察觉,这类圈钱行为更接近于诈骗 。
金融资本市场中的圈钱决不限于上述三种,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强,投资者法律意识的提高,这三种方式已经逐步为市场所熟悉,因此,圈钱者也在逐步调整其策略,开发新的圈钱方式,以至于目前圈钱行为表现出明显的隐蔽化、产业化、专业化趋势 。
(1)原因多方合力助长圈钱行为
从政策背景上看,早期圈钱行为出现的一个重要动因是为国有企业解困 。20世纪90年代,为了解决一批国有企业困境,管理层将它们推向资本市场 。虽然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由于当时国企预算软约束并没有得到彻底改进,再加上我国传统的官本位及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影响,国企“圈钱饥渴症”集中爆发,出现了一大批混水摸鱼的企业 。它们以国有企业改制为借口,从资本市场上大肆圈钱,从而拉开了企业圈钱的序幕 。
(2)从投机心理上讲
从投机心理上讲,投资者的投机心理让圈钱者有机可乘 。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如果投资者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谨慎投资,保持冷静,那么,被企业成功圈钱的几率要低很多 。可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人们的市场认识也不像西方成熟市场那么理性,在以个人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结构之下,市场基本以短线操作为主,人们并不十分关心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是否值得投资),而总是试图在短期内进行投机 。可以说,求富心切的二级市场氛围助长了上市公司圈钱行为 。
(3)从法制建设的角度上分析
从法制建设的角度上分析,违法成本低,是圈钱行为泛滥的重要原因 。民事方面,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20多家涉嫌用造假手段圈钱的上市公司总共才向近300名投资者赔付了约500万元赔偿款,平均每家公司的赔付额仅25万元 。近一半案件均处于受理不开庭或开庭不判决状态 。如受理不开庭的有银广夏案,此案涉及原告80多名,诉讼标的1.75亿元,但法院在受理后除一例(一个原告)判决外,其他案件均未开庭 。还有人数最多的东方电子案,涉及原告六七千人,诉讼标的额约4亿~5亿元,该案部分已经过证据交换,但始终没有正式开庭 。类似的还有涉及80多位原告,诉讼标的600多万元的生态农业,同样处于已立案未开庭阶段 。至于开庭不判决的,则有济南轻骑案及郑百文案 。
(4)刑事责任方面
刑事责任方面,我国《刑法》对于经济犯罪整体惩罚水平较低 。在罪名上,一些严重的圈钱行为并没有合适的罪名来惩罚,而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司法机关对罪名的认定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是符合《刑法》所规定的行为才能认定,不能随意地定罪和量刑 。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隐性的圈钱行为很容易被放纵 。在刑罚上,我国经济犯罪很少规定死刑,规定无期徒刑的也不多 。我国单罪最高有期徒刑只有十五年,数罪并罚也不能超过二十年,很多严重经济犯罪只能轻判,例如此前的周正毅与唐万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判处的刑期都不超过三年,而实际上他们的圈钱行为给市场所带来的损失都高达数亿,甚至是上百亿元 。
(5)从公司内部治理层面观察
从公司内部治理层面观察,现有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健全,导致公司经营代理问题严重,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圈钱行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由于我国很多企业是国有企业,加上内部风险控制不严,就容易出现公司经理不是以公司真实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往往倾向于自身利益最大化 。在这种环境下,一部分企业决策者出于某种个人目的进行圈钱,或者协助他人圈钱,他们通过圈钱活动掌握大量的经济、社会资源,对个人今后的发展益处多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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