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井道要求_电梯井防护规范要求

1. 当相邻两层门地坎间的距离超过 11 米时,其间应设置安全门 。
2. 检修门、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均不得朝井道内开启 。
3. 门和活板门均应装设用钥匙操纵的锁,当门、活板门开启后不用钥匙也能将其关闭和锁住 。
4. 检修门与安全门即使在锁住的情况下,也应能不用钥匙从井道内部将门开启 。
5. 只有检修门、安全门以及检修活板门均处于半闭状态时,电梯才能运行 。   
6. 电梯运行部件之间水平距不小于 0.3 米,隔离栏贯穿整个井道高度 。
7. 电梯提升高度大于 30 米,应装对讲装置,应有补偿装置(绳或链) 。
8 .电缆线移动弯曲半径8 芯不少于 250mm。16~14 芯不少于 400mm。如多种规格共用,以最大弯曲半径为准 。
  1 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特殊情况,应有措施保证导轨安装满足GB7588规定的弯曲强度要求 。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 。如果用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
【电梯井道要求_电梯井防护规范要求】    2 当电梯冲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
    3 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对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0mm 。
    在有安装基准线时,每列导轨应相对基准线整列检测,取最大偏差值 。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可对每5m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3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倍 。
    4 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导轨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或其他工具测量,应不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光长度为150mm以上,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得大于1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如超差亦应校正 。
    5 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
    轿厢导轨为+20mm,对重导轨为+30mm 。
    6 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
    7 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座上 。
    8 对重块应可靠紧固,对重架若有反绳轮时其反绳轮应润滑良好,并应设有挡绳装置 。
    9 限速器钢丝绳至导轨导向面与顶面二个方向的偏差均不得超过10mm 。
    10 轿厢与对重间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
    11 当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的轿顶空间应满足:
    a.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上设备的最高部件间的距离(不包括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最高部分)与电梯的额定速度V(单位:m炖s)有关,其值应不小于(0.3+0.035V2)m 。
    b.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钢丝绳中心线距矩形体至少一个铅垂面距离不超过0.15m,包括钢丝绳的连接装置可包括在这个空间里 。
    12 封闭式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0.5m以内各装设一灯外,中间灯距不超过7m 。
    13 电缆支架的安装应满足:
    a.避免随行电缆与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等开关、井道传感器及对重装置等交叉;
    b.保证随行电缆在运动中不得与电线槽、管发生卡阻;
    c.轿底电缆支架应与井道电缆支架平行,并使电梯电缆处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并保持一定距离 。
    14 电缆安装应满足:
    a.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b.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c.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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