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怎么赔偿,劳务工伤十级怎么赔偿
十级工伤应该怎么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 , 不辞职的话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 。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 , 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 , 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 , 地区不同 , 赔偿额度也不同 , 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
6.有什么不明白的 , 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十级工伤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 , 有什么赔偿 先申报工伤 , 认定后在做伤残鉴定 , 在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遇有特殊情况 ,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 , 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 , 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 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 , 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 ,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 , 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 , 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 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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