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图( 二 )


(十七) 本表第4项“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 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 , 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 , 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 , 应等于《附表一》第6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十八) 本表第5项“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的销售额”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 包括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 , 应等于《附表一》第14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十九) 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 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 , 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 , 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 , 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 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一) 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 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 , 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二) 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 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 , 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三) 本表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 , 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四) 本表第11项“销项税额”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 。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 , 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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