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图( 八 )


(十九) 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因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 但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经税务稽查发现偷税的 , 不得填入“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部分 , 而应将本部分销售额在“一般货物及劳务”栏中反映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 , 应等于《附表一》第13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 本表第7项“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执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一) 本表第8项“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 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 , 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小计”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二) 本表第9项“免税货物销售额” 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货物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 但不包括适用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 , 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货物”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三) 本表第10项“免税劳务销售额” 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直接免征增值税劳务的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 , 应等于《附表一》第18栏的“免税劳务”中的“销售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四) 本表第11项“销项税额”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征的销项税额 。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销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 , 应等于《附表一》第7栏的“小计”中的“销项税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五) 本表第12项“进项税额”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进项税额”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 , 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二十六) 本表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 , 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数 ,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 。
(二十七) 本表第14项“进项税额转出”栏数据 , 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的进项税额总数 , 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 , 销货退回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数额 。 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进项税额转出”专栏本期发生数一致 。 “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与“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 栏数据之和 , 应等于《附表二》第13栏中的“税额”数 。 “本年累计”栏数据 , 应为年度内各月数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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