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赔偿金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赔偿金如何计算


劳动补偿金如何计算 在劳动纠纷中 , 经济补偿金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 具体该怎么算 , 困扰着大多数的员工和老板 , 主要原因是他们对这个经济补偿金了解的不系统 , 存在认识上的盲点 , 今天 , 小编就给大家系统的说说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的问题 。
大家首先要明白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 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 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 , 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 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 , 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 不需要在另付给员工经济补偿了 。
总结一下 , 公司没有违法 , 需要给员工的是经济补偿金 , ;公司解除合同违法 , 需要支付员工赔偿金 。
接下来看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1、解除合同经济补偿该怎么算?
(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 , 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定有社平工资3倍的限制 , 是否分段各地不同);
(2)计算年限: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算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支付半个月 。
2、公司未订书面合同 , 员工可“被迫辞职”主张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只规定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责任 , 未规定员工可以此为由“被迫辞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 司法实践中员工该请求一般不会获得支持 。
3、经济补偿最多12个月的误区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最多12个月的前提条件是 , 劳动者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 , 对低工资劳动者并无12个月限制 。
4、经营期限届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济补偿的计算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13条规定 , 劳动合同法施行后 , 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而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 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此条中的经济补偿年限应限于2008年1月1日后的工作年限 。
5、经济补偿中的N、N+1、2N
(1)N为工作年限的代称;
(2)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为N;
(3)因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三种情况解除合同 , 且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 , 经济补偿为N+1;
(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2N;
(5)N、N+1、2N分别适用不同情形 , 不能兼得 。
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怎么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 包括所有的工资性的收入 , 不仅仅指基本工资或合同工资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 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的经济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经济补偿金应补偿的金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标准 , 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 , 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 , 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 此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
劳动补偿金也可以叫做经济补偿金 。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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