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如何管理服务员( 五 )


第四条.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 。
第五条.主管会计每天必须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出纳库存现金情况 。
第六条.流动资金即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批准供应营业活动正常
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有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 。
第七条.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即经营总额与同期库存的比例按2比1的规定 。
第八条.超储物资、商品除经批准做为特殊储备者外,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资金 。
第九条.在符合国家政策和集团财务和公司总经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

五、收取支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检查转帐支票上是否有法人名章及财务章,是否有开户银行名称、签发单位及磁码,不得有折痕 。
第二条.背面写有持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
第三条.支票有效期为十天 。
第四条.最低起点为100元 。

六、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存货及财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工作处理有章遵循,并加强管理人
员的责任,以达到财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盘点范围
(一)存货盘点:系指原料、物料、商品、餐辅料、工程材料、零件保养材
料等 。
(二)财务盘点:系指现金、票据、有价证券 。
(三)财产盘点:系指固定资产、代保管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的盘点 。
1、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生产器具等 。
2、代保管资产:系由供货商提供,使用后结帐的物品 。
3、低值易耗品:购入的价值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
第三条.盘点方式、时间
(一)年中、年终盘点
1、存货:由各管理部门、采购员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行全面
总清点一次,时间为:年中盘点时间是6月30日、31日;年终盘点时间是12月30日、31日 。
2、财务:由财务部主管会计盘点 。
3、财产:由各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清点 。
(二)月末盘点
每月末所有存货,由各部门及财务部实施全面清点一次,时间为每月30日 。
第四条.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一) 总盘人:由总经理任命、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
行及异常事项的上报总经理裁决 。
(二)主盘人: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和实施 。
(三)盘点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点计数量 。
(四)监盘人:由总经理派人担任 。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指派,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
数据工作 。
(六)协盘人:由各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料品搬运及整理工作 。
(七)特定项目按月盘点及不定期抽点的盘点工作,亦应设置盘点人、会点
人、抽点人,其职责相同 。
第五条.盘点前的准备事项
(一) 盘点编组:由财务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盘
点人员编组表”、盘点时间等,交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实施 。
(二) 各部门将应用于盘点的工具预先准备妥当,所需盘点表格,由财务部
准备 。
1、存货的堆置,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 。
2、现金、有价证券等,应按类别整理并列清单 。
3、各项财产卡依编号顺序,事先准备妥当,以备盘点 。
4、各项财产帐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并将有关单据如:入库单、领料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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