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有何法定要求


批准逮捕的法定要求有: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情形: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 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批准逮捕有何法定要求】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 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 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 , 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 , 认罪认罚等情况 , 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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