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管理机构之提举茶场司

 提举茶场司[Tea trade and tax department] 宋代官署名 。
宋在四川榷茶设立的机构 , 创始于熙宁七年(1074) , 废于北宋末 。其全称为“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茶场司” , 简称“茶场司” 。分别置司于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和成都两地 。
【茶管理机构之提举茶场司】当时仅主管买茶 , 与提举熙河路市易司(主管边籴军需)、提举陕西等路监牧买马司(主管博马)鼎足三立 。第一年获茶利五十万 , 五年年均八十余万 。元丰六年(1083)十一月后 , 改称为“都大提举成都府、永兴军等路榷茶司” , 简称“榷茶司” 。仍分秦州、成都两地置司 。
茶场司属官勾当干事有七员 , 指使五员 , 二司各置管勾文字官一员 , 共十四员 , 后增至二十人以上 , 吏员、牙人则在百员以上 , 是路级监司中最庞大的官僚机构 。茶场司以头子钱一千缗充公使钱(似今之办公费、接待费) , 是经费最充足、待遇最优厚的机构 。
崇宁元年与买马司合并后 , 川陕各路仍有单独设置的榷茶司 , 因此其罢废时间大概在北宋末年 。茶场司掌管茶利收支 , 又以名山等四色茶博马 , 权重事专 , 富甲一方 , 又有奏辟地方官员之权 , 是主管榷茶、买马及边籴的权威机构 。对宋代的财政和国防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
茶场司[Tea trade and tax department] “提举茶场司”的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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