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型人格障碍 癔症(分离转换性障碍)( 二 )


(3)情绪爆发常见。其特点是情绪发泄,哭笑不得,制造噪音,夸大自己的处境。发作时意识范围可能较窄。冲动破坏,伤人,自残,自杀。
(4)假性痴呆:给人一种懵懂幼稚的感觉。
(5)双重多重人格:身份突变。典型的就是民间说的“鬼附体”。
(6)精神状态:精神病症状可能在发病时出现。与精神分裂症的主要区别在于,幻觉和妄想的内容不是固定的、多样的、容易暗示的。
(7)孤立性木僵:精神创伤后或由创伤经历引发的意识深度障碍,长时间保持固定姿势,仰卧或坐着,无言语、随意活动,对光、声、痛刺激无反应。此时,患者的肌张力、姿势和呼吸可能没有明显的异常。
转化症状的主要表现
(1)运动障碍:可表现为运动减少、增加或异常。瘫痪:可表现为瘫痪、截瘫或偏瘫,检查时未发现神经系统损害的证据;肢体震颤、抽搐、肌阵挛;站不起来,走不动;缄默症,失音。
(2)痉挛性障碍:经常在你兴奋或受到暗示、慢慢倒地或我在床上、大声喊叫、全身僵硬、四肢颤抖等情况下突然发生。,并且没有尿失禁,大部分持续几十分钟。
(3)重度惊厥:发作前有明显的心理诱因。抽搐是不规则的,没有僵硬或阵挛期。常为腕关节、掌指关节屈曲、指间关节伸直、拇指内收、下肢伸直或全身僵硬、阵发性呼吸加速、面部微潮红、无尿失禁、无口齿不清、发作时瞳孔大小正常;角膜反射是存在的,甚至是敏感的。虽然意识似乎不清,但抽搐可以通过暗示中止,发作后期四肢不放松。通常,攻击会持续几分钟或几小时。
(4)各种奇特的肌张力障碍、肌无力、舞蹈样动作,但无器质性改变可证实。
(5)听力障碍:突发性听力丧失,测听和听觉诱发电位检查正常,失声失语,但无声带,舌、喉肌麻痹,咳嗽时发音正常,轻声细语。
(6)视力障碍:可表现为弱视、失明、管视、同心减视、单眼复视,多为突发性,或经治疗后可突然恢复正常。
(7)感觉障碍:可表现为身体感觉丧失、过敏或异常,或特殊感觉障碍。感觉丧失的范围与神经分布不一致。感觉过敏说明局部皮肤过于敏感,不能触摸。
歇斯底里的特殊表现
1.流行性癔症是癔症的集体发作,多发生在共同生活、有相似经历和想法的集体中。一开始有一个人生病了,周围的人见证了被诱导。言下之意,短时间内就成了爆炸性。
2.补偿性神经症在工伤、交通事故或医疗纠纷中,受害者有时会故意表现、保留或夸大症状。如果处理不当,这些症状通常会持续很长时间。有些人认为这是歇斯底里的一种特殊形式。
3.职业神经症是一种与职业活动密切相关的运动协调障碍,如舞蹈演员在表演过程中下肢不能活动,教师走上讲台时失声等。
癔症性精神病在精神刺激后突然发病,主要表现为意识朦胧、漫游、行为幼稚紊乱、幻想性生活情节反复出现,偶有幻觉和妄想。自知力不足,对疾病漠不关心。一般病情起停迅速,病程可持续数周,间隔时间较短。缓解后无症状,但有可能复发。
5诊断依据
1.有心理社会因素作为诱因。
2.下列性能之一:
(1)癔病性健忘症
(2)歇斯底里的漫游
(3)歇斯底里的双重或多重人格
(4)癔病性精神病
(5)癔病性精神病
(6)歇斯底里运动和感觉障碍
(7)其他形式的歇斯底里
3.症状阻碍社会功能
4.排除器质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疾病有充分的依据
6诊断和鉴别
1.急性应激障碍:急性应激障碍的发生发展与精神刺激因素密切相关。患者在强烈应激事件后立即出现症状,病程短,无反复发作史,预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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