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宗飞天茅台酒 违法销售882瓶 建德检察院对一起制售假冒飞天茅台酒案提起公诉


“我先回收了飞天茅台瓶,然后去茅台镇三大酒店以100元的价格买了53度白酒,然后在我的住处打包,最后把假飞天茅台卖给了顾客。”被告人陈某某在接受检察院讯问时表示。

5月7日,建德市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陈某某、华某某提起公诉,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被告人徐某某提起公诉。
【案件回顾】
2019年4月1日至12月19日,被告人陈某某、华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通过微信接受被告人徐某某订购假冒贵州茅台的订单。被告陈某某从他人处购买了空贵州茅台的瓶瓶罐罐及包装材料,并购买了散装白酒,在自己的出租屋内灌装包装后送给被告徐某某,销售15批次147箱。

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16日,被告人徐某某冒充上述来源的正宗贵州茅台酒,分别以2200元/瓶、2000元/瓶的单价向王某某、蒋某某销售一箱6瓶、10箱60瓶,销售总金额13.32万元,非法获利9.47万元。

【正宗飞天茅台酒 违法销售882瓶 建德检察院对一起制售假冒飞天茅台酒案提起公诉】经鉴定,上述来源的酒类产品与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该公司生产,属于假冒注册商标。
【检察机关认为】
被告陈某某、华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金额49.6万元,情节特别严重。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徐某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13.3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建德市检察院
_原题是:《违法销售882瓶!建德检察院对一起制售假冒飞天茅台酒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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