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生 一个孩子的两个亲生母亲( 三 )


5月8日,该案一审在湖里法院开庭,达蒂并没有等待前伴侣和孩子。小梅说,她被认为是代孕妈妈,“接受不了”。她不想要求太多,否则真的像买卖孩子。在遥远的北方,她把一切都留给了她的律师。

本案一审判决。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前期的协商并不顺利,处在原、被告的角色里,她们都在回忆中找出对自己有利的细节。
3月初,小梅去医院领了出生证。她的名字写在母亲一栏,但父亲的信息没有具体说明。带着这个,她去派出所登记,把孩子放进了家里。她说孩子出生前,她和达提商量好了,孩子出生后登记在她名下。
但大提对此有异议。根据她的说法,两人都曾认同采取对孩子有利的方案。最后商量的结果是落到她的名下,因为她的经济条件相对优越。
庭审结束两个多月后,2020年7月29日宣布一审判决。因为双方对亲子鉴定是否必要有不同意见。这对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也是丫丫账号以后能否改成大提名的关键。
法院最终未允许大提一方申请的亲子鉴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方起诉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无相反证据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有效。
但大提提供不了证据,小美也没有相反证据。小美表示,双方已对丫丫的出生方式进行了确认,她认可形成丫丫胚胎的卵子系大提提供,没有进行鉴定的必要;同时,孩子尚且年幼并与其共同居住在外地,无法配合进行鉴定。
其律师罗卫平补充称,亲子鉴定应在《婚姻法》规范范围内,“原告主张亲子鉴定没有法律依据”。
但大提的律师卢玉琼反驳称,上述法律条文提及的词是“当事人”而非夫妻,且非婚生子女的亲子鉴定也可以做。而法院最后表明:在无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仅以双方确认或仅因丫丫具有大提的基因信息就认定其与大提存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卢玉琼不明白法院的逻辑——她需要证据证明大缇和雅雅之间有血缘关系,但她不支持亲子鉴定。“最后,她说,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和孩子之间存在母子关系,所以我们陷入了这个无限循环。”。
律师葛昂的看法是,“一审法官在回避,如果做了鉴定就会非常矛盾,难以论述合理,让公众信服。”律师高明月认为,湖里法院对同性伴侣的问题没有展开讲,且很隐晦地说违反公序良俗,“根源在于法院认为同性伴侣不是伴侣”。
代孕的逻辑争议
在国内现有的法律中,这对同性伴侣与孩子的亲子关系问题,无法找到准确对应的条款进行保障。然而,双方让彼此陷入不利的状态,却是有点可寻。
“代孕”是本案的关键词。
大提诉称小美是代孕,且摆出了一个数字:近14万元。这是她为辅助生育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辅助生育服务费、检查费、医疗费、精子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16岁到厦门打拼,大提20多年来不断累积财富,自称只为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代孕’,我们的理解是‘代育’。”9月21日,大体在厦门的律师卢玉琼表示,“因为他们组找合伙人真的不容易,也许我们愿意互相扶持一段时间,然后我愿意帮你做点什么,我觉得也在‘代育种’的范围内。”
大提曾有一个相恋10年的初恋女友。对方母亲以死相逼,最后没有走到一起。但这次,双方父母都支持,大提和小美很高兴。
大提从来没有留过长发,也没有穿过裙子。她从小就爱孩子,可以当T,大提心理上是过不去的。她和小梅商量:自己提供卵子,用第三个人的精子体外合成胚胎,小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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