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三中 瓮安少年杀人事件( 九 )


有一次她在酒吧给四中的几个女生做饮料,小杨听到其中一个女生漫不经心地说,她要花钱找校外的一些人打班上的另一个女生。小杨惊呆了。“你能相信吗?几百块就可以随便揍另一个人。”小杨上中学的时候,也曾被校园里的不良少年刁难过。他们直接把刀放在桌子肚子里,隔壁班的一个男生被他们打坏了,满脸是血。“哪里都会有这种事。”小杨的语气没有太大的波动,好像是一件平常的小事,不需要太多的关注。
9月3日,最高法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提到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其中指出,在“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的规定下,在案件性质的认定上要结合过错,绝不能为息事宁人而牺牲法律原则。
律师把意见书送到李荣辉,李荣辉仔细看了半天。“我认为这份文件似乎是根据陈司翰的情况写的。你说是不是?”
她从来不会主动跟陈泗翰聊少管所里的事,担心聊到一些难过的事,“我不逼他,他愿意说的话,我就听着。”前段时间,她带陈泗翰去剪头发、买衣服、换身份证,她感觉陈泗翰更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了,总会攥紧她的手,1米8的个子贴在她身后。到派出所时,她的手被握得有点疼,陈泗翰靠过来,悄声说,“妈妈,我真的不想来这里。”李荣惠说,“他拉着我的手,好像还停在14岁的时候。”
当他在少管所的时候,陈司翰觉得他可以继续学习,一旦回到家就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当他真正回到家时,他发现他没有进一步的计划。他想安全度过最后六个月的假释期。现在他每天需要按时向司法所的干部报到,连福全都不能离开。
陈泗翰告诉李荣惠,他想去看看大海。李荣惠想,是要去的。等到明年3月,陈泗翰的假释刑期满了,一家人要一起去,“我非要对着海喊一喊,太恼火了。”陈泗翰只笑笑,趴在母亲肩头。他其实只想坐在海边,安安静静地,什么都不想。
_原题是:《淳安杀少年》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