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鲜不能和什么一起吃,这种海鲜不能吃不能卖

来源:台州交通广播
夜宵三宝
龙虾、烧烤、爆酱螺
但下面这种螺
含有剧毒
千万不能吃!

海鲜不能和什么一起吃,这种海鲜不能吃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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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纹螺
织田螺,俗称海螺、海螺、麦螺或白螺,是国家禁止采捕、加工、销售食用的有毒水产.的一种
中毒后没有特效解毒药!!!
据了解,该螺广泛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其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螺体细长,长度约1厘米,宽度约0.5厘米.
蜗牛蜗牛含有麻痹性神经毒素每年春夏季毒性更大,食用后会中毒 。轻微的会导致头晕、呕吐、嘴唇和手指麻木,严重的会导致死亡 。中毒潜伏期最短为5分钟,最长为4个小时.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目前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 。
织纹螺长这样
海鲜不能和什么一起吃,这种海鲜不能吃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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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蜗牛引起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2年第13号《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明确规定,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收购、加工、销售 。
明知有毒依然售卖
9人被判刑
39岁的郑(音译)在玉环市青岗镇经营着一家龙虾餐厅 。龙虾销售旺季一到,小店生意兴隆,老顾客也多 。然而,龙虾的销售有时是季节性的 。每年春天龙虾不上市的时候,生意都有点慢 。郑在考虑开发一些新颖的菜肴来吸引顾客,赚更多的钱 。
“要不,做点织螺卖?”从事餐饮多年,顾客经常问郑是否卖螺蛳、河豚等海鲜 。郑深知美食家对这类菜肴的好奇,于是便萌生了卖螺的想法 。
海鲜不能和什么一起吃,这种海鲜不能吃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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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找到了一个平时做生意的海鲜摊贩,想方设法以4795元的价格买了68.5公斤的蜗牛,加工成菜,卖给龙虾店里熟悉的客人 。
被捕时,郑共销售螺蛳50公斤,销售金额5000元,获利1500元 。其余18.5公斤的蜗牛被检获 。
近日,玉环市人民检察院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对郑提起公诉 。最终,法院判处他6个月拘留,并罚款5000元 。
海鲜不能和什么一起吃,这种海鲜不能吃不能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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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获的绦虫
今年以来,玉环已有9人因销售织纹螺被判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获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
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在履职办案的同时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组织干警走访玉环各大食品市场和餐馆,加大对摊贩的宣传力度,并根据走访情况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刑事司法的震慑和预防作用 。
检察官特别提醒
眼下正是,广大市民一定不幸运!
1.广大市民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买、不吃螺蛳 。
2.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收购、加工、销售螺蛳的,应当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 。
3.误食蜗牛后,如织纹螺、河豚鱼的旺汛期,也是毒性最强的时候和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
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生命诚可贵
【海鲜不能和什么一起吃,这种海鲜不能吃不能卖】来源:玉环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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