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 ? 应知应会50条( 五 )


49.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发现异常。以后会不会不发生职业病?
不会,比如潜伏期长、隐蔽性强、晚发型特征明显的职业尘肺、职业肿瘤、锰中毒,即使离开岗位后不再接触相应的危害因素,有些工人离开岗位后几年甚至几十年仍会患病。
50.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1)要求工人认真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和职业史;
(2)不要随意委托项目,比如委托“苯”项目进行无苯体检,不要错过检查。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应当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3)对于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未列出的职业危害因素,体检项目由医疗卫生机构确定;
(4)高温职业健康检查周期为一年,每年应在高温季节到来之前进行,一般在5-6月组织体检较为合适;
(5)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认真阅读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及时向单位负责人书面报告情况,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6)如果经常出现某种情况,如肝功能、血常规、胸片“小阴影”等,应引起重视,并在技术机构指导下进行风险评估。
(7)对于某些异常情况,即使是非职业健康损害问题,如高血压、血糖指数异常、心电图异常等。,用人单位应予以重视并加强健康教育和指导。
说明:本文原作者是安徽省宁国市卫生保健委员会王乐义。
转自/职业防护技术委员会编辑/评论/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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