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 三 )


回复:
(1)中泰化工年末对胜雄能源当期付款明细(1)应收账款(2)应付账款。
应收及应付款项对冲后,中泰化工向胜雄能源入账2,092,741,266.44元。
(2)是否存在坏账风险
1.中泰化工的坏账计提政策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有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债务人存在严重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违约或逾期支付利息或本金);债务人可能关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减值的客观依据。
根据上述标准,本公司认为与胜雄能源的交易不存在坏账风险,主要原因如下:
随着国家供方改革和严格的环保管理,主要产品价格呈上升趋势,整体财务状况正在改善。胜雄能源具体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1亿元
从2018年审计报表可以看出,胜雄能源短期偿债能力有所提高,流动比率上升,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盈利能力有所提高。2017年开始盈利。总体而言,胜雄能源的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不断改善。此外,如果2017年和2018年的历史应收账款不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胜雄近两年的年利润将超过2亿元,经营状况将明显改善。
因此不符合全部减值的第一种情况,债务人存在严重财务困难。
中泰化工增资以来,胜雄能源按时缴纳税款和工人工资,积极清理改制前的欠税,已全部缴清旧欠税和工资。对于改制时签订的补充协议,也可以按照约定的时间协议出行,改制后新的购销协议可以如期发货和支付货款。
因此,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违约或逾期支付利息或本金)的,不符合第二条“全部减值”的规定。
胜雄能源现在正满负荷生产。这两年主要产品年产销率都是100%,财务状况也在逐步好转,完全没有破产的风险。此外,中泰化工和其他股东打算进行的财务重组是为了进一步改善胜雄能源的财务状况。
因此不符合总减值第三条规定,债务人有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此外,胜雄能源和中泰化工签署了采购和销售框架协议。为了共同维护聚氯乙烯和氯碱市场,胜雄能源的所有产品由中泰化工统一销售,因此胜雄能源的应收账款金额可以完全控制回收风险。
因此,基于上述情况,中泰化工对胜雄能源的应收账款不存在坏账风险。根据中泰化工既定的坏账计提政策,坏账准备不计入关联方组合。
[注册会计师验证程序及验证意见]
会计师的主要验证程序:
【中泰化学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1)查阅股东大会决议,核实相关董事变动情况,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非经营性资本占用及其他关联资本交易汇总表》(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十章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
(2)查看中泰化工与胜雄能源之间的销售和采购明细,对商品种类、金额、交易比例等信息进行分类汇总;
(3)进行走查测试,了解中泰化工与胜雄能源的交易情况;
(4)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胜雄能源公司章程,分析中泰化工是否符合控制胜雄能源并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条件;
(5)分析胜雄能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核对中泰化工与胜雄能源之间的重要合同,复核中泰化工与胜雄能源之间的交易信息。
经核实,我们认为中泰化工确认新疆圣雄能源有限公司和新疆天泰纤维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至2018年4月,符合深交所非经营性资本占用及其他相关资本交易汇总表中的相关要求。上述中泰化工与胜雄能源之间的购销商品明细清单、购销金额、定价政策、收付政策、交易比例等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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