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年报事后审核意见的回复( 四 )


截至2018年底,中泰化工从股权结构、投票权、决策机制安排、高级管理层安排等方面对胜雄能源没有控制权,对胜雄能源没有形成控制权,不符合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条件。中泰化工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2018年底,胜雄能源未出现严重财务困难,未违反支付利息或违约、逾期本金等合同条款,能够继续经营,且未发生其他财务重组,导致中泰化工应收胜雄能源存在减值的客观迹象。根据中泰化工既定的坏账准备政策,坏账准备不计入关联方组合。
问题8:贵公司披露,2018年12月,新疆托克逊能华项目石灰窑发生安全事故,北京黎齐公司库存被转移约2.5亿元。请参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补充说明:1。上述事项未及时发布临时公告的原因,是否符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回复:
1.新疆在建托克逊能源化工项目石灰窑安全事故
天山网2018年12月26日发布消息:12月25日16时50分左右,新疆新野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EPC总承包项目石灰回转窑在吐鲁番市托克逊县试运行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当地有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工作,不遗余力救治伤员。由于事故责任主体尚未确定,公司未发布临时公告。
新疆新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能华”)及其控股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工托克逊能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华”)位于一个园区内,托克逊能华租赁新野能华的电石装置进行生产,事故发生在新野能华境内。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吐鲁番市应急管理局向东胜能华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吐)紧急处罚[2019]9号。2019年4月25日,公司发布了《新疆中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接受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公告号:2019-052),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北京黎齐公司约2.5亿元的存货被转移
2018年12月,北京黎齐从事贸易业务,发现常熟汇海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储存的价值约2.5亿元的混合芳烃货物丢失。事件发生后,仓储公司常熟汇海的大股东南方石化出具承诺函,承诺“我公司愿意对常熟汇海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和常熟汇海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事件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自2018年12月起,就上述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
为保全资产,北京黎齐根据贸易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同时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和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同时,北京黎齐向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报案,指控北京明源、常熟汇海、南方石化、珠海蒲圻、广州明凡、北京明源副总经理李海合同诈骗。苏州市公安局已立案,正在调查。经综合判断,公司的存货手续完备合法,南方石化有一定实力,是大型集团企业,因此公司有信心收回并实现债权,并已提起赔偿等债权纠纷诉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及诉讼情况,将常熟汇海的赔偿金额转移至其他应收款——南方石化会计。
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政策,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5%的坏账准备1230万元。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临时公告的条件。
3.上述事项的进展
目前,北京和黎齐的所有诉讼都在有序进行,公安部门也在进行刑事调查,民政部门也在陆续进行财产保全,公司和对方还在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因此,根据相关仓储服务协议、南方石化承诺函等法律文件,以及上述诉讼情况,公司将赔偿金额从常熟汇海划入其他应收款-南方石化会计。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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