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货 “网红带货”有法律保障吗 网络游戏有着作权吗 十大案例填补空白

数字经济方兴未艾,逐渐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转型升级的新蓝海,在此过程中,司法如何回应数字经济的发展和需求,如何为数字经济保驾护航?
5月7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杭州法院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杭州法院数字经济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网红带货 “网红带货”有法律保障吗 网络游戏有着作权吗 十大案例填补空白】
保障数字经济发展
杭州法院精准发力
看十大典型案例
★ 目录 ★
一个
淘宝软件有限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
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盛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苏州仙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着作权纠纷案

杭州刀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长沙百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叶某某、张某某、谭某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

叶某某等人合同诈骗案

胡某某诉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案

王某某诉杭州星柚服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富阳分公司诉杭州和杭通讯器材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杭州引跑数据技术有限公司诉杭州易康信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0
OPPO公司等诉杭州登先公司、掌星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例一
淘宝软件有限公司诉安徽美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浙8601民初4034号
二审:浙江01民中7312号
【关键词】
数据产品、产权权益、不正当竞争
【典型意义】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资源和财产。该案是第一个涉及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和权属确定的新型案件。其典型意义在于厘清衍生数据产品获取合法性的边界,更重要的是赋予其“竞争性财产权”的新型所有权,确认其能够在权利基础上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为立法完善提供了司法范例。数字经济从业者可以通过这个案例对商业前景和行为规范达成清晰的评估,有利于创新经济的蓬勃发展。该案被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入选“2018年度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件”。
【基本案情】
淘宝软件有限公司的“商务顾问”数据产品是在用户浏览、交易等行为痕迹信息产生的原始数据基础上,通过特定算法提炼出的指数型、统计型、预测型衍生数据。安徽美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提供软件账号共享平台,帮助他人获取涉案数据产品中的数据内容牟利。淘宝认为,涉案数据产品中的原始数据和衍生数据是其无形财产;美晶公司被诉行为实质上替代了案涉数据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美景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违法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00万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数据产品的基础资料均来源于用户在线浏览、交易等行为的痕迹信息。非成员的痕迹信息不具备识别特定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可能性,属于非个人信息。依法执行“快递信息采集功能+用户同意”相对宽松的标准;会员的行为痕迹信息按照个人信息保护中规定的“限定必要范围+明确信息收集使用规则+用户同意”的规则进行严格规范。淘宝收集、利用用户信息开发数据产品的行为符合上述要求,是正当的。淘宝公司根据与用户的协议享有原始数据的使用权。其智力劳动投入所衍生的数据内容是与用户信息和原始数据没有直接对应关系的独立衍生数据,可以被网络运营商实际控制和使用,带来经济效益。淘宝公司享有自主产权。涉案数据产品能够带来商业利益和市场竞争优势,美晶公司将其作为工具,未经许可获取商业利益,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据此,法院判令美晶公司立即停止涉案被诉行为,赔偿淘宝公司损失200万元。一审宣判后,美景公司不服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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